㈠ 北京拟推错时共享可以实现吗

北京夜间约60%公共建筑车位可用 拟推“错时共享”。

满足要求的公共车位应错时开放

停车难,主要表现在居住停车位不足,停车资源结构性失衡,中心城区供需差距大。因此居住停车是停车治理和这次立法的重点。相对二审稿,三审稿有关条款从顺序上进行了调整。

针对调整后的思路,李小娟介绍,居住小区首先应当按照泊位配建标准、规划指标配建机动车停车设施。在居住停车配件设施不足的情况下,条例规定了七种方式予以补充:

一是居住区内不挖潜,可以统筹利用业主共有场地设置临时停车设施;

二是与周边单位错时共享,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应当向社会开放,并实行有偿使用;

三是独立建设,独立设置的中心城区域配套停车设施,是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实行划拨或者协议出让;

四是利用临时闲置空地,待建土地、边角空地、未移交道路等场所闲置的,可以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设置临时停车设施;

五是利用地下空间,利用地下空间单独选址的,可以依法办理规划和土地手续,利用人防工程的,可以减免工程使用费;

六是平面停车设施进行机械式或自走式立体化改造,符合条件的享受鼓励政策;

七是设置路侧临时居住停车路段和泊位,在上述一般性措施采取后,确实无法满足停车需求的,可以由区政府、街乡组织设置临时停车路段、泊位。

针对利用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位错时共享,二审稿曾规定:“国家、团体、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可以将机动车停车设施向社会开放,并可以实行有偿使用。”

但在三审稿中,该款修改为:“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应当将机动车停车设施向社会开放,并实行有偿使用。”

㈡ 北京东城区如何治理共享停车

近日资讯,老城区空间有限,停车问题一直困扰着老百姓。去年东城区王府井、东直门、东花市等地区的不少公共建筑、写字楼纷纷与周边街道、社区结对子,拿出一部分停车位与居民共享。截至去年底,全区实现共享车位6500个。

目前该理念计划在西城的什刹海地区、白塔寺地区和天桥地区选址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