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营业税属于地方税还是中央地方共享

营业税,它属于地方税,但铁道系统、各银行总行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内缴纳的营业税收入容却划归中央。

我国实际上却未能跳出按企业经济性质和隶属关系划分收入的圈子,没有真正按税种划分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存在一个税种既属于中央税,又属于地方税的现象。

这种划分打乱了严格的分税管理格局,损害了地方利益,使得营业税表面是地方税,实质却成为中央地方共享税,使现行的分税制变得模糊不清,不利于营业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功能的有效发挥。这不仅与国际通行的分税制税种划分方式相背离,而且使各级政府的经济利益与所属企业密切相关,既不利于企业之间打破地域竞争,也不利于通过分税制来转换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彻底分开的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