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网络音乐的著作权保护

由于技术上的优势和高效便利的特点,全球网络上的以MP3文件格式传播音乐作品的网站和无线网络运营商以百万数量而计,而且许多网络服务提供商铺天盖地般地建立P2P软件系统,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它们在网络上欣赏、传播音乐作品。从这种程度来讲,网络和无线网络促进了各类音乐的普及发展,给音乐的广泛传播带来了深远的影响。但这一盛世也造成了音乐作品的著作权正在被许多盗版者猖狂肆虐地践踏和侵犯。
保护网络音乐著作权,并不在于消极地赋予著作权人获取利益的权利,而是通过建立创作有偿收益机制,促使更多的人参与到创作之中,从而更加丰富社会的精神和文化产品的需要,以创造双赢之局面。为此,保护著作相关权利人的利益成为网络音乐发展的重大问题。 协调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网络市场,正确处理监管部门、网络运营商、音像出版发行商、网站、个人之间的关系。可以建立合理完善的授权及付费制度,并通过某种形式赋予其合法性。MP3网络运营商可采用使用补偿金或者买断授权的方式,通过权威的授权平台和公证平台,以合理的价格向音乐原著者购买版权,最大限度的扩大影响力和支持度。
MP3网络运营商可以网络中采取多种形式,丰富下载内容,规划发展模式,先期下载免费争取会员,扩大影响,后期可推出精品音乐下载、会员量身制定等多种收费模式,满足个性化和高级会员的需求,以保持运营商的继续发展和运作。这里需要强收费的唯一标准:收费的价格能为广大的人民群众所接受。 2013年7月1日开始,音乐版权将正式走向正版化,网络音乐下载开始收费。从2013年6月5日起,包括虾米音乐网、网络音乐、QQ音乐、酷狗音乐、多米音乐、酷我音乐等知名音乐网站将试行全面收费,过渡期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