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1岁男孩骑小黄车身亡案ofo拒绝接受所有诉讼请求吗

2017年3月26日,一名11岁男孩在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与客车相撞,被卷入车底身亡。这是发生在上海的首例不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致死案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7月19日,死者父母将肇事方连同ofo提供方,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ofo公司)诉至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共索赔878万元,并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更安全的锁具。

9月8日上午,静安法院就此案召开证据交换庭审,ofo公司表示不接受原告提出的所有诉讼请求。本案将择日正式开庭。

ofo公司指出,根据此前多个路口的监控录像显示,受害者在骑行过程中存在逆行、过人行横道未下车推行等多项违法行为。同时,公司在注册协议时明确,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骑行,注册系统也屏蔽了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尽到了告知义务。

据此,ofo公司认为,小黄车本身没有质量问题,事故原因主要是由于受害人本身的过错。



B. 未满12岁孩子骑车被撞死责任在谁

3月26日,一名骑自行车的四年级男孩被大客车碾压后身亡,该男孩未满12周岁。有目击者称,男孩骑行的为黄色ofo共享单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此前,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在共享单车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也明确,12岁以下儿童严禁骑共享单车。

对于这一悲剧,上海国雄律师事务所律师向诗图认为, 无论是家长还是第三方,对于给予小学生驾驶单车便利的人,其完全应当预见把自行车交给一个不符合授权条件的使用者,可能发生的法律后果及现实危害。事故中涉及的责任主体是复杂的、多方的,既包括单车的所有者,也包括提供单车的提供人、未成年人的监管者以及交通事故的肇事方、路口的施工单位等。



同时,郭建荣表示,行业协会将待共享单车标准落地后对共享单车平台加强监管,配合执法部门督促企业对共享单车进行优化设计。

上海市教委副主任贾炜表示,今年年初,市教委和交通部门就已经在中小学学生中开展过相关的安全教育,然而随着共享单车的普及,马路上经常有未满12周岁的孩子在骑行。

上海市教委建议,学校应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的日常工作中,纳入课程、纳入师资培训中,尤其是对幼儿园和小学老师的急救培训。另外,还要将安全教育纳入对老师的评价体系中,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孩子们的安全教育得到有效的实施。

除此之外,保障孩子们的安全还需要公民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来推动,比如共享单车,需要更多技术上的保障和日常的管理。同时,家庭教育也应该把安全教育作为重要内容。

C. 为什么11岁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家属索赔878万

2017年3月26日,上海天潼路,一位11岁男孩在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与客车相撞,被卷入车底身亡。这是发生在上海的首例不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致死案例。7月19日,死者父母将ofo连同肇事方诉至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索赔878万元,并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更安全的锁具。

据原告代理律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黔林介绍,2017年3月26日中午,该男孩与同行三位伙伴(均未成年)骑ofo单车时,于当日13:37分许在天潼路、曲阜路、浙江北路路口与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客车相撞,致使该男孩倒地并从该大型客车前侧进入车底遭受挤压、碾压,后经上海长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但原告律师张黔林指出,ofo当时普遍使用的机械锁存在安全漏洞,用户还车时并不需要上锁,只需在App上点击“结束行程”即可;其次,即使还车上锁,也会有不少用户未将密码打乱,一按即开;即使密码被打乱,网络上也流传共享单车听声解锁秘诀,给未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留下安全隐患。

事实上,事发后的3月28日凌晨,ofo就曾发布官方声明,表示将研究出一套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源头上杜绝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单车,从而避免悲剧再次发生。ofo上海相关负责人事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今后新用户认证时,平台会屏蔽掉12岁以下用户。对于车锁易打开的问题,ofo表示已推出带有动态密码的全新智能锁,杜绝非法使用。

不过,今年6月18日,河南郑州又发生一起未成年人骑小黄车摔倒身亡的事故。据报道,该男孩年龄为十二三岁,破解了小黄车机械锁的密码,在下坡路骑行时由于车速过快摔倒身亡,小黄车机械锁漏洞再次引发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