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规则
1. 数据库的建立
(一)数据库的结构和内容
省级分等数据库结构分省、市、县三级。分等数据库具体结构和内容见表 3-18。
表 3-18 分等数据库结构和内容表
(二)数据库数据标准
1. 表格数据库文件格式
表格数据库除要求提供 Excel 格式的表格外,其他表格统一采用 DBF 格式。
2. 字段内容及格式要求
1)某些关键字段的填写要求
县级农用地分等单元编号:省级行政代码(2位)+地级市行政代码(2位)+县级行政代码(2位)+ 单元流水编号(6 位)。行政代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 2260-91)执行。单元流水编号不足 6 位的前面补 0。
省级农用地分等单元编号:省级行政代码(2位)+地级市行政代码(2位)+县级行政代码(2位)+ 单元流水编号(3 位)。行政代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 2260-91)执行。单元流水编号不足 3 位的前面补 0。
面积:以公顷为单位的,小数点后保留 2 位;以亩为单位的,小数点后保留 1 位。
2)字段格式要求
字段格式要求详见表 3-19 ~表 3-31。下列数据表格说明中,“C”表示字符型字段,“N”表示数值型;冒号后面的数字表示字段长度和小数点后的保留位数。如 C∶6 表示长度为 6 的字符型字段;N∶10/2 表示长度为 10 的数值型字段,其中小数点后保留 2 位。
表 3-19 ×× 县农用地分等单元原始属性数据表
表 3-20 ×× 县农用地分等基本参数表 ( 只提供 Excel 格式 )
表 3-21 ×× 县农用地分等指定作物基本参数表
表 3-22 ×× 县样点产量-投入调查数据表
表 3-23 ×× 县土地利用系数、土地经济系数汇总表
表 3-24 ×× 县 ×× 指标区“指定作物 - 分等因素 - 自然质量分”记分规则表
表 3-25 ×× 县 ×× 样地适用区“指定作物 - 分等属性 - 自然质量分”加(减)分规则表
表 3-26 ×× 县农用地分等 ×× 作物计算结果表
表 3-27 ×× 县农用地分等多作物综合计算结果表
表 3-28 ×× 县农用地分等结果乡镇 - 面积汇总表
表 3-29 ×× 县农用地分等结果地类 - 面积汇总表
表3-30 ×× 县(省)农用地标准样地属性数据表
表3-31 ×× 县农用地分等单元综合数据表(只提供Excel 格式)
(三)数据库建设流程
省级分等数据库建设分三步,首先形成县级分等数据库;然后在县级分等数据库基础上,按照《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国土资源大调查专用)和《福建省农用地(耕地)分等汇总工作技术方案》的技术要求,建立市级分等数据库;最后在市级分等数据库基础上,再形成省级分等数据库(图 3-8)。
图3-8 省级分等数据库建设流程图
图3-9 农用地(耕地)分等市级数据库建设流程图
图3-10 农用地(耕地)分等省级数据库建设流程图
1.县级分等数据库建设
根据《福建省农用地(耕地)分等工作方案》,在完成县级农用地(耕地)分等工作后,按照上述(一)、(二)点要求,建立县级分等数据库。
2.市级分等数据库建设
市级分等数据库建设流程见图3-9。
3.省级分等数据库建设
省级分等数据库建设流程见图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