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1. 物联网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产业 相关政策有哪些
2010年10月18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在这一决定中,物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里面的重要一项被列为其中,成为国家首批加快培育的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这标志着物联网被列入国家发展战略,对中国物联网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
2011年3月16日《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
《刚要》提出要推动重点领域跨越发展,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度集成和综合运用,已被国务院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
2011年4月6日《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
根据办法,专项资金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物联网研发、应用和服务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突出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体现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战略,鼓励和支持企业以产业联盟组织形式开展物联网研发及应用活动。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管理。
2011年5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年标准化重点工作》(工信部)
文件提出将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产业发展重点,加强标准战略研究,加快物联网、新能源汽车等重要领域标准制定和修订,为保持工业通信业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支撑。对于一些产业急需标准,今年将进一步加大标准制定力度。今年将围绕技术改造、自主创新、节能减排、淘汰落后、质量品牌、两化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工作,组织制定标准3000项,发挥标准的引导和规范作用,满足产业发展的需求。
2012年2月14日:《"十二五"物联网发展规划》(工信部)
规划提出,到2015年,中国要在物联网核心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关键标准研究与制定、产业链条建立与完善、重大应用示范与推广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形成创新驱动、应用牵引、协同发展、安全可控的物联网发展格局。
2012年8月17日:《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工信部)
根据此《纲要》,中国将加大对示范区内物联网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强税收政策扶持;同时,推进物联网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到2015年,无锡示范区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物联网核心技术,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基本形成结构合理的物联网产业体系,实现一批重点领域的典型示范与推广应用,构建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促进物联网标准化工作。到2020年,无锡示范区的创新能力、产业规模、从业人员数量和影响力大幅提升,实现一大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成为具有一流创新能力的技术创新核心区;集聚和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的物联网企业,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发展集聚区;建成一批具有重大推广价值的典型应用示范工程,成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应用示范先导区。
2013年2月5日:《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
《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国要实现物联网在经济社会重要领域的规模示范应用,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打造较完善的物联网产业链,初步形成满足物联网规模应用和产业化需求的标准体系,并建立健全物联网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机制。意见指出,将建立健全有利于物联网应用推广、创新激励、有序竞争的政策体系,抓紧推动制定完善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鼓励多元资本公平进入的市场准入机制。加快物联网相关标准、检测、认证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支撑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推进物联网相关专利布局,从而推动物联网健康有序的发展。
2013年3月4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30年)》(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指出三网融合、云计算和物联网发展对现有互联网提出了巨大挑战,基于TCP/IP协议的互联网依靠增加带宽和渐进式改进已经无法满足未来发展的需求。建设未来网络试验设施,主要包括:原创性网络设备系统,资源监控管理系统,涵盖云计算服务、物联网应用、空间信息网络仿真、网络信息安全、高性能集成电路验证以及量子通信网络等开放式网络试验系统。该设施建成后,网络覆盖规模超过10个城市。
2013年9月17日:《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5)》(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教育部、国家标准委)
计划包含了顶层设计、标准制定、技术研发、应用推广、产业支撑、商业模式、安全保障、政府扶持、法律法规、人才培养10个专项行动计划。各个专项计划从各自角度,对2015年物联网行业将要达到的总体目标作出了规定。
2013年10月31日:发改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开展2014-2016年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
通知指出,支持各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在工业、农业、节能环保、商贸流通、交通能源、公共安全、社会事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示范效果突出、产业带动性强、区域特色明显、推广潜力大的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项目,推动物联网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2014年6月中旬:《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物联网工作要点》(工信部)
通知指出,2014年,物联网工作重点为:1、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加强物联网工作统筹协调,加强对地方和行业物联网发展的指导。2、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推进传感器及芯片技术、传输、信息处理技术研发,推进传感器及芯片技术、传输、信息处理技术研发,开展物联网技术典型应用与验证示范,构建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3、开展重点领域应用示范:构建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开展农业、商贸流通、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重域和交通、能源、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领域应用示范,推进公共安全、医疗卫生、城市管理、民生服务领域应用示范,依托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开展应用示范,推动电信运营等企业开展物联网应用服务。4、促进产业协调发展:培育和挟持物联网骨干企业,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培育物联网产业聚集区,建设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商业模式研究创新和推广。5、推进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物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物联网安全保障体系。6、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各部门工作衔接,加强各部门工作衔接,完善产业发展政策,加大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2014年7月:《关于印发10个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高技〔2013〕1718号)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教育部、国家标准委联合物联网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制定了10个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请根据各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分工与进度、保障措施等,尽快细化本地区的具体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务实推进相关工作。
2. 物联网项目无偿资助资金适用的范围是有哪些
物联网,是指把物品通过射频识别(RFID)装置、传感器、嵌入式智能等信息感知、监测技术和设备与网络技术结合起来而形成的网络体系,达到远程感知和控制物品,最终实现人类社会与物理系统的智能融合。
物联网项目无偿资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物联网项目的资助包括:
1).对物联网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的资助,重点资助无线传感网组网技术、传感监测技术、射频设别(RFID)技术、中间件和接口标准化技术、GPS(全球定位系统)和GI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以及与物联网相关的无线通信技术与共性支撑技术等;
2).对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示范项目的资助,重点资助智能城市示范项目(包括交通、城管、公共安全、旅游等)、智能生活示范项目(包括家居、社区、卫生医疗等)、智能“两化”示范项目(包括电网、物流仓储、生产控制、节能降耗、食品安全等)、智能环境监测示范项目(包括水资源及环境保护监测、气象环境监测、地下管网监测等);
3).对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资助;
4).经市政府或市物联网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物联网领导小组)批准开展的物联网产业发展重大活动、专业培训、重大调研及其他支出。
3. 物联网是哪家公司管理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物联网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规范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物联网研发、应用和服务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突出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体现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战略,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以产业联盟组织形式开展物联网研发及应用活动。
第四条 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管理。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会同财政部组织项目评审,确定项目支持计划,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支持范围与方式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物联网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标准研究与制订、应用示范与推广、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的项目。
第六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三)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
(四)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5人;
(五)拥有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成果等研发成果,以及具有相应的市场应用基础。
第七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成果等证明材料,以及已开展的市场应用方面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八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只采用一种支持方式。
无偿资助方式主要支持以自有资金为主投入的项目,贷款贴息方式主要支持以银行贷款为主投入的项目。原则上,技术研发、标准研究与制订、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以无偿资助方式为主;产业化、应用示范与推广类项目以贷款贴息方式为主。
第九条 无偿资助额度或贷款贴息比例,由财政部根据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及年度项目指南确定。
第十条 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专项资金的申请与审核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采取项目管理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行业发展规划,组织研究编制年度项目指南,明确专项资金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
第十二条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年度项目指南,组织做好本地区项目的初审工作。
第十三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项目初审意见,将审核汇总后的项目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上报财政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四条 中央管理企业直接向财政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中央部门(单位)所属企业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申报。
第十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建立专家评审机制,组织技术、财务、市场等方面的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或委托专业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或专业咨询机构评估意见,研究提出年度项目支持意见。
第十七条 财政部根据年度项目支持意见,确定项目资金及支持方式,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并根据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第十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按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处理。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各级财政部门与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条 中央级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地方级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向省级财政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项目完成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总结报告。
第二十一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财政部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27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三年内的申报资格。项目因故中止(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财政部将收回全部或部分专项资金 。 附则
第二十二条 省级财政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比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4. 我国物联网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如何
物联网: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关键
工信部赛迪研究院互联网研究所 陆峰博士
物联网应用创新了社会治理模式,促进了各领域的绿色低碳发展和社会资源的共建共享。但同时,我国物联网发展仍存在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网络安全问题延伸、物联网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尚需继续在打造自主可控的物联网产业生态圈、加强物联网安全监管等方面下功夫。
“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提出了数字中国建设目标,大力发展物联网是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关键。物联网发展加速了万物互联时代的到来,深刻地影响着整个经济社会的变革创新。
物联网发展意义重大
物联网应用创新了治理模式。物联网的广泛应用正在改变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在线监测、实时感知、远程监控成为了管理新亮点,极大地创新了社会治理模式。无论是安全生产、社会治安防控,还是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灾等领域,物联网应用实现了在线实时管理,极大地提高了突发事件预判和应急处置能力。
物联网应用促进了绿色低碳。物联网应用促进了各领域用料、用能、用水的精细化,减少了资源浪费,提高了资源利用率,降低了污染物排放。工业物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让工厂生产线具备了自我感知能力,根据材料配方需要,实时、精准地用料、用水和用能,提高生产资料的利用率,降低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能源物联网的发展促进了物联网技术在能源生产、传输、存储和利用各环节的应用,实现用能的实时感知、精准调度、故障判断、预测性维护。
物联网应用促进了开放合作。物联网应用不仅加强了人与人之间连接,更加强了人与物、物与物直接的连接,打通了人与物、物与物之间信息流通渠道,促进了物与物之间的协作。工业物联网应用将不同流水线、不同车间、不同工厂内的机器连接在一起,组成了一个标准化通信的开放网络,强化了机器之间信息流动,促进了机器之间、流水线之间、车间之间、工厂之间的协同协作。
物联网应用促进了共建共享。由于物联网的软硬件接口、传输协议等标准化,促成了物联网网络互联和信息互动,使得各类开放式的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得到了快速发展。视频监控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了公安、交通、金融、环保、国土等部门视频监控网络的共建共享,统一了视频探头,统一了视频监控网络,统一了数据存储中心,不仅减少了各部门重复投资建设,而且大大提高了网络利用率和覆盖率。
我国物联网发展的短板
物联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射频识别、传感芯片、操作系统、组网协议等物联网关键技术受制于人,核心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攻关研究不深入,产学研脱节,技术和产品滞后国外发展步伐,存在代沟。由于缺乏自主可控的通用性物联网操作系统,国内物联网产业生态难以协同配套,严重制约着物联网应用平台化和生态化的发展。
传统网络安全问题正在向物联网领域各处延伸。万物互联让传统网络安全问题借助物联网延伸到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服务、居民生活等各个物联网领域,随着物联网大规模应用,物联网安全问题像火灾隐患一样普遍,将延伸到物理世界的各个角落。特别是交通、水利、能源、电力、通信等行业物联网应用安全日益严峻,突发的物联网安全问题有可能影响整个经济社会稳定。
传统安全防护技术难以跟上物联网技术和产品发展步伐。目前市场上做互联网安全的厂商很多,从应用安全、主机安全、存储安全到网络安全,公司数量众多,但做物联网安全的公司却不多。由于和传统互联网环境下的安全保障措施有很大差别,大部分物联网公司都只擅长做物联网应用,但对物联网网络安全几乎都涉及不深。
缺乏体系化的物联网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机构。在互联网安全方面,管理机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都已经很明确。但在物联网领域,关于物联网安全管理制度方面,除了工信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工业控制系统管理相关规定之外,其他重要领域的物联网数据采集、接入、组网等领域安全管理和规章制度还存在不少空白。
缺乏物联网接入产品安全评测、风险评估和等级认证等制度。物联网产品被广泛应用到了通信、电力、能源、交通、水利、国防、医疗等各个重要领域,这些领域的物联网安全事关国家安全,但这些领域的物联网应用产品并没有实行安全测评等相关技术风险评估制度,产品有可能存在安全问题或被黑客远程控制和利用,安全隐患和风险极大。
大数据技术应用于物联网治理深度不够。目前,各类物联网产品应用采集了大量数据,由于受限于挖掘技术和商业模式,采集数据的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并没有被充分挖掘出来。另外,从物联网本身的角度来看,物联网自身采集的数据对整个物联网治理具有重大的意义,应用大数据技术,可以精准地感知整个物联网网络安全态势。
推进物联网建设的着力点
打造自主可控的物联网产业生态圈。整合产业优势资源,加强产学研联合攻关,打造涵盖物联芯片、操作系统、网络协议、应用程序等在内的全链条自主可控的物联网产业链。重点加快物联网感知芯片核心技术的研发和攻关,加强数模转换技术研究,提高芯片采集精准度和应用稳定性,研发能够满足市场实际应用需求的高性价比物联网感知芯片。加快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用、节电、微型物联网操作系统,丰富操作系统网络和应用接口,提高操作系统稳定性。加快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物联网组网和通信传输协议,加强协议安全保障,提高物联网组网的稳定性和通信传输效率。创新基于通用操作系统的物联网应用发展模式,拓展物联网应用场景,整合物联网应用开发者,构建物联网产业生态圈。
加强物联网安全监管。完善物联网安全监管制度,建立起贯穿物联网产品研发、接入组网、数据采集传输、平台运营等全链条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环节安全风险可控。建立重点领域物联网接入产品的安全评测和等级认证制度,重点加强能源、电力、水利、轨道、石化、冶金等重要工业控制系统以及国防、金融、电信、安防、医疗健康领域物联网应用操作系统、组网协议、应用软件的安全性测试和评估,确保连接、组网、配置、设备选择与升级、数据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安全可控。顺应物联网安全发展态势,建立物联网安全态势在线监测应急管理平台,推进物联网治理的网络化、平台化和智能化。
加强物联网应用领域大数据开发和应用。加强物联网在产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物流运输、售后服务等各领域深度应用,促进数据采集和挖掘,推动产业组织和运行模式创新,培育新型信息服务业态。加强物联网在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宏观调控等领域的深度应用,推进实时感知和在线监测,推动数据决策,提高政府社会治理的预判和研判能力,促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加强物联网在民生服务领域的深度应用,加强民生数据采集,优化配置民生服务资源,提升民生保障便民、利民和惠民水平。加强大数据技术在物联网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中的应用,提高对物联网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能力,确保物联网安全可管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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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国家扶持的八大项目是什么
国家扶持的八大项目有:
1、电子信息
“电子信息”是近几年频频出现的一个词,它是在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高密度存储技术的迅速发展并在各个领域里得到广泛应用的背景下成为信息学的词汇。而电子信息工程是一门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技术进行电子信息控制和信息处理的学科,主要研究信息的获取与处理, 电子设备与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应用和集成。
2、生物与新医药
制药产业与生物医学工程产业是现代医药产业的两大支柱。生物医药产业由生物技术产业与医药产业共同组成。各国、各组织对生物技术产业的定义和圈定的范围很不统一,甚至不同人的观点也常常大相径庭。
生物医学工程是综合应用生命科学与工程科学的原理和方法,从工程学角度在分子、细胞、组织、器官乃至整个人体系统多层次认识人体的结构、功能和其他生命现象,研究用于防病、治病、人体功能辅助及卫生保健的人工材料、制品、装置和系统技术的总称。
3、航空航天
航空指飞行器在地球大气层内的航行活动,航天指飞行器在大气层外宇宙空间的航行活动。航空航天大大改变了交通运输的结构。
航空航天的发展虽然与军事应用密切相关,但更为重要的是人类在这个领域所取得的巨大进展,对国民经济的众多部门和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改变了世界的面貌。
航空的发展大大改变了交通运输的结构,飞机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快速、方便、经济、安全、舒适的运输手段,国际航班已经代替了远洋客轮,成为人们洲际往来的主要工具,密切了世界各国的交往。国内航班在一些国家更多地代替了铁路客运,加快了边远地区的开发。
4、新材料
新材料是指新近发展或正在发展的具有优异性能的结构材料和有特殊性质的功能材料。结构材料主要是利用它们的强度、韧性、硬度、弹性等机械性能。如新型陶瓷材料,非晶态合金 (金属玻璃) 等。功能材料主要是利用其所具有的电、光、声、磁、热等功能和物理效应。近几年,世界上研究、发展的新材料主要有新金属材料,精细陶瓷和光纤等等。
5、高技术服务
一般认为,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是指知识密集度高,依靠新兴技术与专业知识,具有较明显的客户互动特征的商业性公司或组织,主要包括金融业(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信息与通讯服务业(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服务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法律服务、咨询调查、其他商务服务)。
6、新能源与节能
新能源指介绍了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以及其他新能源,如天然气水合物(可燃冰)、海洋能、氢能等,新能源节能的基本原理及其实际应用,涉及通用节能技术、工业锅炉和工业炉窑的节能技术、节约热能、建筑节能技术、交通运输系统节能减排等方面,注重节能技术的可行性与有效性。
7、资源与环境
资源环境科学是一门从生态观点出发,将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运用到生产和环境建设领域的综合性学科。资源环境科学专业主要培养具备现代生物学和生态环境学,生态农业资源遥感与信息技术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的实践能力,能在资源与环境科学领域前沿承担创新研究和管理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
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先进制造技术(Advanced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简称为AMT)是指微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信息技术等先进技术给传统制造技术带来的种种变化与新型系统。具体地说,就是指集机械工程技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信息技术等多种技术为一体所产生的技术、设备和系统的总称。
主要包括: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辅助制造、集成制造系统等。AMT是制造业企业取得竞争优势的必要条件之一,但并非充分条件,其优势还有赖于能充分发挥技术威力的组织管理,有赖于技术、管理和人力资源的有机协调和融合。
(5)2014年国家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扩展阅读:
国家补贴项目:
一、政策支持类
1、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是为深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实现知识产权强企发展目标而设立的。该项目支持国内或区域内的骨干企业申报,审核通过之后,可获得政策支持。
2、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项目是政府为引导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健康发展,提升其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进一步营造我国科技型创业企业的成长环境,培养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而设立的。项目一经审核通过,予以一定的政策支持。
3、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是国家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设立的。本项目支持国民经济第一、二、三产业相关园区申报,审核通过后,予以政策支持。
4、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
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是国家政府为了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任务要求,实施工业强基工程,保障产业创新发展和质量品牌提升等而设立的。该项目主要分为试验检测、信息服务两种类型,项目一经审核通过,将予以政策支持。
5、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而设立的。该项目主要面向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申报,项目一经审核通过,将予以政策支持。
6、标准化服务业试点项目
为进一步推进标准化服务业试点建设,促进标准化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标准化服务需求,国家标准委决定面向全国征集第二批标准化服务业试点项目。
7、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是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进制造强国战略实施,促进产业集聚集群区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卓越提升试点示范基地,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先进制造基地。审核通过后,示范基地将获得政府的重点政策扶持。
8、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
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是为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率先打造一批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相关领域工业绿色转型。入选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的企业单位,将获得国家政府的相关政策支持。
9、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
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主要遴选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及中央财政引导设立的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育的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专利运营试点等单位以及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等,遴选通过后,将给与一定的政策支持。
10、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报推荐范围为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等行业。针对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审核通过后,将给与一定的政策支持。
二、资金补贴/补助类
1、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针对进口贴息事项、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事项和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审核通过后,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
2、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储备项目
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储备项目,支持重点包括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售后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业相关的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创新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与试点任务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平台。认定通过后,将给与一定的资金资助。
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是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而设立的。该项目一经审核通过,单个项目申请的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不高于自筹资金额度。
4、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是为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为激发市场活力,给企业“减负、松绑”,国务院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等要求,对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加强税收优惠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5、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包含国家“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国家“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重点专项、国家“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国家“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国家 “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国家“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和国家“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最高资助2亿元。
6、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
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是国家政府为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提质增效而设定的一系列资助计划。该项目主要支持制造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通信产业链配套完善、信息产业核心技术能力提升等18个重点任务。项目审核通过之后,最高可获得5000万元的资助。
7、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是政府为引导、推动企业和科研机构的科技进步和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产品结构的调整而制定的。该项目支持的类别是重点新产品和战略性创新产品,项目审核通过之后,最高可获得500万元的资助。
8、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中央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提高文化产业整体实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审核通过后,最高资助500万元。
9、国家星火计划
项目重点支持先进成熟适用的新产品、技术、农艺等在大面积推广应用前的技术示范项目和市场前景广阔,能带动农民创业,实现增收致富,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10、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
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项目应服务文化发展需求,面向以科技创新为主体的全面创新,在文化装备系统提升、文化大数据、“互联网+文化”等领域,以技术集成创新、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为目标,围绕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新业态进行项目培育与推广。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为20万元左右。
三、政策+资金类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是国家政府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而制定的一项资助认定计划。该项目主要支持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及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八大高新技术领域。项目一经审核/认定成功,将会获得相应的资金和政策资助。
2、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是政府为引导、推动企业和科研机构的科技进步和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产品结构的调整而制定的。该项目支持的类别是重点新产品和战略性创新产品,项目审核通过之后,最高可获得500万元的资助。
3、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
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优先支持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行业两化融合标杆(示范)企业,获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积极申报。审核通过后,将给与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