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的报价价格限制收盘价
『壹』 什么是集合竞价,什么是连续竞价
你好,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报,电脑交易主机系统对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过程,称为集合竞价。
连续竞价是在集合竞价结束后,按照投资者按意愿买入或卖出的证券价格进行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的竞价方式。
『贰』 科创板股票在集合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价格范围
科创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为20%。
异常波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视为存在异常波动。
每手股数:科创板的每手股数为200股,而非传统的100股。
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市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5万股,限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万股。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科创板包括三种交易方式: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和大宗交易。
其中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每个交易日的15:05-15:30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
(2)集合竞价的报价价格限制收盘价扩展阅读:
2019年1月30日晚,上交所正式发布关于就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标志着科创板更近一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此次科创板交易规则与主板、中小板以及创业板有着明显的区别。
比如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规定:本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增发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叁』 集合竞价的最终价格是怎么定的
你好,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收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在集合竞价中,能最终促成最大成交量价格,这个价格是集合竞价的最终价格。
集合竞价一般发生在股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9点15分至9点20分可以接收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9点20分至9点25分可以接收申报,但不可以撤销申报。
同时,集合竞价方式下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即在电脑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按电脑主机接受的先后顺序排序;在沪市,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符合下列规定:股票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2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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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股票交易 集合竞价 规则
集合竞价的复成交价的产生大体为:制所有申报价中能够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定为成交价,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委托依此价位成交,并提示出来成为开盘价。
集合竞价过程中同样依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来成交,如果申报价格相同,那么谁先申报得早,谁先成交。申报买卖手数的大小不是竞价成交的原则。所以有些投资者认为“庄家申报手数大,他可以先成交,而中小散户申报的手数小,不能成交”的看法是没有根据的。
有的投资者遇到过这种情况:有几次申报价格上符合了开盘价的条件,时间上又符合了集合竞价的条件,但都无法成交。这时,可检查一下,是否存在以下这种可能:在集合竞价中,如果价格相同,但申买委托只有50手,而申卖委托却有100手,那么,按时间优先原则,排在后面的50手申卖委托,在集合竞价时间里也是无法成交的,而只能参加连续竞价。
9点30后则是纯粹的价格优先
『伍』 新三板集合竞价交易怎么操作
你好,新三板集合竞价交易方式
1、委托与申报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基础层、创新层股票集合竞价交易适用本章规定。
①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集合竞价股票。限价委托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等内容。
②全国股转系统接受主办券商限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00。集合竞价股票每次集中撮合前3分钟交易主机不接受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全国股转公司可以调整接受申报的时间)
③限价申报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交易单元代码、证券营业部识别码、买卖方向、申报数量、申报价格等内容。
④全国股转系统对集合竞价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跌幅限制比例为50%,涨幅限制比例为100%。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涨跌幅限制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限制比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合竞价股票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无前收盘价股票的成交首日;
(二)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股票恢复交易期间的成交首日;
(三)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2、成交
①基础层集合竞价股票,交易主机于每个交易日的9:30、10:30、11:30、14:00、15:00(每日5次),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
②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交易主机自9:30起(含9:30)每10分钟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
全国股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集合竞价的撮合频次。
③集合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④集合竞价成交价的确定原则为:
(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
(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价格为成交价。若买卖申报累计数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况的,取最接近最近成交价的价格为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取最接近前收盘价的价格为成交价;无前收盘价的,取其平均价为成交价。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3、其他规定
①集合竞价股票开盘价为当日该股票的第一笔成交价,收盘价为当日该股票的最后一笔成交价。
②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集合竞价股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转公司分别公布相关股票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主办券商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一)当日竞价交易价格振幅达到40%的前5只股票;价格振幅的计算公式为:价格振幅=(当日最高价-当日最低价)/当日最低价×100%
(二)当日竞价交易换手率达到10%的前5只股票;换手率的计算公式为:换手率=成交股数/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100%
价格振幅或换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额和成交量选取。
基础层、创新层股票排名分别计算。
『陆』 集合竞价价格确定原则
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①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②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③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简单点说,集合竞价期间,价格第一优先,时间第二优先,还有一个数量第三优先,连续竞价期间没有这个优先,9点15分之前的所有时间为同一时间,故挂单时间相同,挂单价格也相同,由于主力挂单的数量比散户大,故先成交主力。
如果你想买入一只股票,你直接挂涨停价买入即可,如果你想卖出一只股票,你直接挂跌停价即可,这样基本都可以买到或抛出,但它的实际成交价格不是你所挂的涨停价或跌停价,而是9点25分成交的那个价格,也就是开盘价。所有的人成交价格都是同一个价格,这个价格是根据最大成交量撮合出来的,当然如果是以涨停板和跌停板开盘的话,你就不一定可以买到,因为主力量大,会优先成交主力。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在9点25分以同一价格成交,且为开盘价.
按照过程来看,集合竞价期间显示的是虚拟成交,所以成交笔数都是零,目的是为了撮合出一个最大成交量的价格,如果有新的买单和抛单加入,每十秒就会进行一次撮合,显示的结果是在这个价格下的最大成交量,但笔数是零,这个时候价格一般会变,最大成交量即现手是逐渐增多的,因为只有在这个价格的撮合下它的成交量比上一次要大,才能取代上一次的成交价格,但如果有撤单的话,最大成交量也有可能减少,
9点25分才是集合竞价期间唯一一次真正的成交,所以会显示成交笔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