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集合竞价时,要是有合理的价格,能卖股票的么集合竞价的规则是怎么样的

上海和深圳的集合竞价规则不一样,一个取开盘前最大能成交量的价格成交,一个取开盘前最大能成交量的价格平均价计算.也就是说某个价格大家都在抛或者买,明显这个价格的成交笔数比其他价格多,那么这个价格就成为开盘价

Ⅱ 广州户口,现在第一辆车是粤A牌,想买第二辆车,那可以继续上广州牌吗意思是可以竞拍第二个指标吗

广州户口,现在第一辆车是粤A牌,则第二辆车无法上粤A牌照。只要名下专有机动车,则不可以竞拍第二个属指标。

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个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住所地在本市;

(二)持有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或者名下本市中小客车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均登记为“注销”或“被盗抢”状态;

(四)名下没有持有有效的本市中小客车指标;

(五)不具备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六)两年内没有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

(2)竞价指标规则扩展阅读: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竞价机构应当在每月15日之前发布增量指标竞价公告。公告应当包括投放指标数量、竞价时间、竞价规则、报价和缴款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申请参加竞价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竞买人),应当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竞价规则参与竞价。竞买人在提出指标申请后,应当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以每个申请编码2000元的标准缴付竞价保证金。每个竞价指标设保留价1万元。

Ⅲ 开盘前如何看集合竞价

一般股票软件都可看集合竞价。

在成交明细中可以查询。

沪深是从9:15开始虚拟集合竞价,到9:25成交竞价,9:30开盘。

Ⅳ 集合竞价如何看

股票中集合竞价成交量查看方法:
1,集合竞价只能看当日的。
2,集合竞价根据股票软件,在每笔交易或者是“分时成交明细”中查看。 9:25--9:30分就是集合竞价时间,里面有成交量。
股票集合竞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

Ⅳ 开盘集合竞价都有什么限制

09:15-09:25 期间 那些成交的价格是虚拟成交,还是确实已经成交?或只是委托的价格?

9:15~9:25这个时候,是在配价,双方撮合成交,实际上并没有成交。这个时候申报的单是不能撤销的
后面的量是这个价位可能成交的量
(这个价格和成交量是变动的)

真正成交的是9:25的这个时候
这个价就是今天的开盘价
9:30以后开始连续竞价

至于如何集合竞价:
集合竟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集合竟价的基本过程如下:
设股票G在开盘前分别有5笔买入委托和6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首先可成交第一笔,即3.80元买入委托和3.52元的卖出委托,若要同时符合申买者和申卖者的意愿,其成交价格必须是在3.52元与3.80元之间,但具体价格要视以后的成交情况而定。这对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于卖出委托的数量多于买入委托,按交易规则,序号1的买入委托2手全部成交,序号1的卖出委托还剩余3手。

第二笔成交情况:序号2的买入委托价格为不高于3.76元,数量为6手。在卖出委托中,序号1-3的委托的数量正好为6手,其价格意愿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价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围内,成交数量为6手。应注意的是,第二笔成交价格的范围是在第一笔成交价格的范围之内,且区间要小一些。第二笔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为:
序号 委托 买入价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笔成交情况:序号3的买入委托其价格要求不超过3.65元,而卖出委托序号4的委托价格符合要求,这样序号3的买入委托与序号4的卖出委托就正好配对成交,其价格为3.65元,因卖出委托数量大于买入委托,故序号4的卖出委托仅只成交了4手。第三笔成交后的委托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笔委托后,因最高买入价为3.60元,而最低卖出价为3.65,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再没有相交部分,所以这一次的集合竟价就已完成,最后一笔的成交价就为集合竟价的平均价格。剩下的其他委托将自动进入开盘后的连续竟价。
在以上过程中,通过一次次配对,成交的价格范围逐渐缩小,而成交的数量逐渐增大,直到最后确定一个具体的成交价格,并使成交量达到最大。在最后一笔配对中,如果买入价和卖出价不相等,其成交价就取两者的平均。

在这次的集合竟价中,三笔委托共成交了12手,成交价格为3.65元,按照规定,所有这次成交的委托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其成交价都定为3.65元,交易所发布的股票G的开盘价就为3.65元,成交量12手。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竟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

若最高申买价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买价不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高申卖价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