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广州车牌竞价摇号拿到指标后怎么办

二、成交价款的结清

1.买受人自竞价成交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可通过竞价系统打印《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买受人凭《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在竞价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广州市财政局指定的23家非税收入代收银行(非税收入代收银行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在广州地区的营业网点,一次性将全部成交价款直接缴付至广州市财政专户。

2.买受人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23家非税收入代收银行营业网点的营业时间内结清成交价款。买受人不得采用网上银行和异地划款的方式结清成交价款。若买受人采用支票方式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应到开户银行办理划款手续。如果因买受人跨行缴款造成成交价款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到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如果买受人不按本条第(四)款第1项和第2项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视为其放弃增量指标,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买受人按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由代收银行向其开具《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三、获取指标证明文件

买受人全部结清成交价款后,可按竞价公告明确的时间(2018年6月竞价对应的时间为6月30日起),到指标管理机构指定的网站(jtzl.gzjt.gov.cn)自行下载打印中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也可通过“96900”热点电话预约,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短信告知的窗口及时间,携带申请时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申请表到对外办公窗口领取中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凭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在第二个工作日后(即7月3日起)可到国税、车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已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可在指标管理机构指定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或者到指定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四、中小客车指标有效期

对于摇号或竞价成功的单位及个人,《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要求他们,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办理车辆登记手续。中小客车指标有效期为12个月,不得转让,周转指标有效期3个月,自公布次日起算。指标有效期内,个人不得重复办理指标配置申请。逾期未完成办理车辆登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指标使用后即自行失效。逾期未使用指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的竞价成交款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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