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支委选举程序
1. 村支书是怎么选举出来的
一、“群众推荐程序”。召开由村民代表、非党村委会成员、群团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组长参加的联席会,到会人数要超过应参加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才有效。基本程序:公布党支部成员候选人推荐条件,通过推荐办法;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填写推荐人选;当场计票,公布结果;推荐人选按得推荐票多少为序,村支书人选取前三名,并直接作为支委人选,支委人选按应选名额的一倍左右确定。
二、“党员推荐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基本程序:通报村民代表推荐结果;通过党员推荐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在群众推荐结果中分别推荐村支书、支委人选,也可另推他人;当场计票,公布结果。党员推荐的人选按得票多少为序,村支书人选取前两名,并直接作为支委人选;按不少于应选支委名额20%的差额比例,依次取足支委人选。
三、“确定人选程序”。村支书、支委候选人的人选首先由村党组织提出:召开村党支部全委会,根据群众推荐和党员推荐结果,提出两名村支书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按不少于应选支委名额20%的差额比例,提出支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如果群众推荐结果和党员推荐结果不一致,一般以党员推荐结果为主;有的地方则以群众推荐结果为主);向乡镇党委呈报村党支部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公示群众、党员推荐结果。
乡镇党委对村党组织提出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批人选后,向村党组织下发批复。乡镇党委可以等额确定村支书候选人预备人选(“两推一选”),也可以差额确定村支书候选人预备人选(“公推直选”)。
四、“党内选举程序”。有两种形式:一是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召开支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书记,书记必须在当选的支委中产生。二是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直接从候选人中选举支书、支委,即“直选”。党内选举结束后,村党支部将会议召开情况、选举出的村支书和支委名单及得票情况上报乡镇党委。
2. 党支部委员如何选举
党支部委员选举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二十条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大会大大团主持。大会大大团成员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或各代表团(组)从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委、书记、副书记,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大会大大团指定一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第二十一条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党组织或大会大大团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党员或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代表中推选,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常委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二十四条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二十五条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第二十六条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字;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第二十七条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二十八条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
第二十九条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2)党支部支委选举程序扩展阅读:
党支部委员选举的意义:
做好基层换届选举工作,是强化基层组织凝聚力,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增强党在基层统治基础的关键。基层组织,不论是村居委会还是基层党组织,都是党在基层的战斗堡垒和为民服务中心,作为工作人员的基层群众组织的干部们是党在基层的坚强骨干力量。
基层大力推进民主,改善服务水平,提高了为民办实事的质量,体现了我党好政策在基层的实践落实。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基层组织的干部严重脱离群众,甚至贪污腐化,无恶不作,仗着权力欺压群众,严重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丑化了党的形象,严重损害了党的威信,严重削弱了党在基层的统治基础,严重影响了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在基层的贯彻落实。
做好基层群众组织的换届选举,是让群众实践社会主义民主,选举出德才兼备的基层干部的大好时机,也是清除那些害群之马的大好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