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简易程序审限
Ⅰ 简易程序开庭完了什么时候判决书才下来
分三种情况的,具体如下:
一、民事案件: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刑事案件:如果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 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三、行政案件:如果是简易程序,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1)刑诉简易程序审限扩展阅读:
与普通程序相比,简易程序作了下列简化:
(1)审判组织的简化。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审判前准备工作的简化。即给被告送达起诉书及副本的时间不受10天的限制,告知被告人、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证人等开庭时间,也不受3天的限制。即可用传票和通知书,也可以用电话或其他形式,记录在卷即可。
独任审判员应当讯问被告人对起诉书的意见,是否自愿认罪,并告知有关法律规定及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辩护。
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的,法庭可以直接作出有罪判决。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3)证人、鉴定人出庭的简化。证人、鉴定人可以不出庭,至于辩护人是否出庭可由辩护人自行决定,不出庭的也可以将辩护词在开庭前交给法院。
(4)法庭调查的简化。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这里所说的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应理解为简易程序可以省略法庭调查程序,即公诉人可以不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辩护人到庭作证或宣读证人证言、鉴定结论。
(5)审判期限缩短。刑诉法第178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这是结合我国审判实践经验所作的规定。
Ⅱ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一审审限是多少啊
刑事简抄易程序是指基袭层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处刑较轻的刑事案件所采用的较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第一程序。
刑诉法第178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
将案件由简易程序变更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期限,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次日起计算。
补充一点,新的刑诉法修改意见稿上要求简易程序中检察官也必须出庭支持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