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供电系统,多少千伏以上算是高压 110KV算是高压吗

1、高压(10KV-220KV),110KV算是高压。

2、超高压330KV-750KV。

3、特高压1000KV交流、±800KV直流以上。

我国最高交流电压等级是1000kV(长治——荆门线),于2008年12月30日投入运行。在建输电线路(向家坝——上海,锦屏——苏南特高压直流800kV)。

其下有500kv、330kv、220kv、110kv、(66kv)、35kv、10kV,380/220V,其中60kV是由于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目前仅在我国东北地区存在。

目前我国常用的电压等级:220V、380V、6.3kV、10kV、35kV、110kV、220kV、330kV、500kV,1000kV。电力系统一般是由发电厂、输电线路、变电所、配电线路及用电设备构成。通常将35kV以上的电压线路称为送电线路。




(1)高压供电系统扩展阅读:

为避免高电压在导体表面产生电晕,电压越高需要采用的导线根数也越多,110kV以下电压等级一般采用1根导线,220kV~330kV电压等级采用1~3根导线,500kV电压等级采用2~6根导线,750kV~1000kV电压等级采用4~8根导线。

高压输电线路由于较长的影响范围和较高的不可触犯性,其走廊规划对地区发展影响较大,为了降低高压线路对环境景观的影响,不同电压等级的线路,也会采用不同的杆塔形式。电压等级不太高且人口密集的地区适宜采用钢管杆,电压等级特别高的只能采用桁架结构铁塔。

㈡ 高压供配电方式:TNS系统,TNC系统,TN-C-S系统有什么区别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用电单位宜设置自备电源:
1)需要设置自备电源作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的应急电源时或第二电源不能满足一级负荷的条件时。
2)设置自备电源较从电力系统取得第二电源经济合理时。
3)有常年稳定余热、压差、废气可供发电,技术可靠、经济合理时。
4)所在地区偏僻,远离电力系统,设置自备电源经济合理时。
(2)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3)供配电系统的设计,除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外,不应按一个电源系统检修或故障的同时另一电源又发生故障进行设计。
(4)需要两回电源线路的用电单位,宜采用同级电压供电。但根据各级负荷的不同需要及地区供电条件,亦可采用不同电压供电。
(5)有一级负荷的用电单位难以从地区电力网取得两个电源而有可能从邻近单位取得第二电源时,宜从该单位取得第二电源。
(6)同时供电的两回及以上供配线路中一回路中断供电时,其余线路应满足全部一级负荷及二级负荷。
(7)供电系统应简单可靠,同一电压供电系统的变频电级数不宜多于两级。
(8)高压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根据变压器的容量、分布及地理环境等情况,亦可采用树干式或环式。
(9)根据负荷的容量和分布,配变电所宜靠近负荷中心。当配电电压为35kv时亦可采用直降至220/380v配电电压。
(10)在用电单位内部邻近的变电所之间宜设置低压联络线。
(11)小负荷的用电单位宜接入地区低压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