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规章制度
㈠ 电子商务法概述、电子商务法的基本框架制度、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设立规范 求祥
电子商务法概述 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是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而这类社会关系是在广泛采用新型信息技术并将这些技术应用到商业领域后才形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它交叉存在于虚拟社会和实体社会之间,有利于实体社会中的社会关系,且完全独立于现行法律的调整范围。 电子商务法的特点: 1、 形式规范 2、 技术规范 3、 开放规范 4、 多重手段规范 电子商务法的原则: 1、 中立原则 2、 自治原则 3、 功能等同原则 4、 安全原则 电子商务法是调整在计算机环境下开展的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电子交易形式法律规范的总称。 电子商务法的信息法律地位: 1、 调整对象是独立的,明确的调整的是电子商务交易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2、 有明显的特征,这些社会关系交互存在虚拟社会的实体社会之间。 3、 传统的民法,经济法及其程序很难适应于虚拟环境中的商务活动。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框架制度: 1、 电子商务经营法律规范 2、 电子合同法律规范 3、 电子签名法律规范 4、 安全认证法律规范 5、 电子支付法律规范 6、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规范 7、 网络商务的知识产权保护法 8、 个人隐私保护问题 9、 电子商务纠纷处理机制的法律规范 《电子签名法》的四个方面内容: 1、 确定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明确了在众多的电子签名方法和手段中,满足什么条件的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同等效力。 2、 对于数据电文,也就是电子形式的文件作了规定。 3、 设立电子认证服务的准入制度 4、 规定电子签名的安全保障制度 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设立规范: 1、 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A、 依法成立的公司 B、 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C、 为用户提供长期的服务的信誉和能力 D、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经营性互联网接入国际联网许可 A、 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者事业法人 B、 具有相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装备及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C、 具有健全的安全保管理制度和技术保护措施 D、 符合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3、 经营性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业务许可 A、 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B、 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安全保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C、 服务项目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已取得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电子商务条件下,买方应当承担的义务: 1、 买方应承担按照网络交易规定方式支付价款的义务 2、 买方应承担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接受标的物的义务 3、 买方应当承担对标的物验收的义务 电子商务条件下,卖方应当承担的义务: 1、 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交标的物及单据 2、 对标的物权利承担担保义务 3、 对标的物质量承担担保义务 注册域名应当特别注意的条款: 1、 域名注册人保证不侵权的陈述 2、 域名注册人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的陈述 3、 域名注册人提供信息不真实的违约责任 4、 域名注册人同意域名注册组织公布其联系信息的条款 5、 域名注册组织声明收集和公布注册人的联系信息公出于注册目的,保证不将域名注册人的联系信息付诸商业性使用 6、 域名注册人同意受或注册组织采用的纠纷程序和约束 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权利: 1、 独立运营的权利 2、 域名资源及相关资源所有权 3、 违约求偿权 4、 电子商务安全保护权 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义务: 1、 合法经营 2、 身份明示义务 3、 信息内容记录 4、 交易中的合同义务 5、 遵守知识产权和隐私权等其他民事权益的义务电子商务合同法 电子合同的特点: 1、 合同内容等信息记录在计算机或磁盘中介载体中,其修改、流转、存储等过程均在计算内进行。 2、 电子合同的生效具有不同的特点。 3、 订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在网络上运作,可不见面。 4、 电子合同所依赖的电子数据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 我国《合同法》对格式合同的定义和基本原则做全面规定: 1、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坚持公平原则 2、 以合理方式提出免责和限制责任条款 3、 格式合同不得加重对方责任与排除双方主要权利 4、 合同争议的解释权 电子代理人归属的要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有自己的名称 2、 有必要的财产 3、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 依法成立 6、 具备保证电子代理人正常运行的技术条件和人员 7、 具备完善的网上企业信息披露制和客户的资料保密制度 8、 在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记录 所谓电子代理,是指不需经人为的审视,电脑程序能以电子化或其他自动化的方式发出电子信息或对电子信息履行全部或一部分而作出响应。 我国《电子签名法》对于电子代理人的信息发送责任也明确为由系统所有人承担发送责任,该法第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发件人发送:” 1、经发件人授权发送的 2、发件人的信息系统自动发送的 3、收件人按照发件人认可的方法对数据电文进行验证后结果相符的 我国《电子签名法》规定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的因素。 1、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 2、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3、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4、其他相关因素。 我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保存要求的条件: 1、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2、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够准确表现原来生成、发送或接收的内容; 3、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1、它们处于两个不同阶段 2、构成要件不同 3、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同
㈡ 电子商务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管理
1、关于公司的规章制度,你可以到我后面参考资料里留的链接那里,下载一份公司规章制度(214页的那个)。当然,行业不同,制度上也是应该有差异的,仅仅是供你参考,你可以根据自己公司的具体情况来修改,需要的部分拿出来给自己公司用。
2、关于工作分配。很高兴看到你的公司能够取得不错的发展,相信你们是做了很多努力的。但是根据你所说的,我感觉到你现在有点满足与现状,被胜利麻痹了。创业成功很不容易,你的公司还没有到达一定的规模,所以你不应该现在就考虑你来掌控管理,同学来具体执行。你应该一起投入进去,自己以身作则,自己带头干活,冲在前面,几个人创业,最可贵的就是不分彼此,凝聚力量一起做事。你如果现在就把自己的位置摆高,每天就只是指挥而不干活,人心很快就会散。你底下的人就会抱怨为什么你可以睡到12点,我们就不可以;为什么你可以什么都不做,我们就什么破事都是我们干。
相反,如果你在指明了方向和做出决策后,自己也冲在前面,你的威望能够不断提高。将来等到公司业务发展起来了,招进新人了,你的同学成了中层,到时候你才可以悠闲一些,那时你就可以多做决策管理工作,少做具体的琐事,你的同学则带着底下的新人做业务,他们也得到了提高,下面的杂事也有人做,自然就会少些抱怨,多一些对你的敬仰。
所以,请珍惜你们来之不易的凝聚力,你最重要的工作是凝聚人心,人心齐了,才会有接下来的一切。简单的换人,不解决凝聚力,换多少人也是同样的结果。
㈢ 关于电子商务公司部门的规章制度
电话呼叫中心规章制度 一、话务中心接线员都必须接受部门经理的管理、调配,随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任务。如有争议,当时必须执行,事后可向上一级主管书面反映问题。 二、话务中心接线员必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串休按每周的排期表进行,临时有事请假或调班,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提前告诉前台,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三、值日生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认真清理规定区域。出现死角或一个垃圾桶未倒换者,一次罚款5元,并责成重做。任何人不得以串休或不知道来拖欠值日,否则一次罚款10元。 四、话务中心每天实行晨会制度,在九点十分或九点二十分进行,时长为10分钟。六、为体现劳逸结合,保持最佳工作状态,遇忙或高峰时,必须以工作为重,牺牲部分休息,不准讨价还价. 五、话务中心接线员在工作中要及时调整自己的心态和情绪,以饱满的情绪面对顾客,及时下单,按多疗程下大单,以利顾客的系统康复。 六、话务中心为封闭工作环境,杜绝接待无关人员,接线员之间探讨业务,要尽量轻声细语.一旦电话进线或别人打通CALLBACK,所有与订货、咨询无关的信息必须立即停止,以保证一个干净的通话背景。 七、所有电话一般是铃响两声后接起,并以“您好;感谢您的信任;请稍等一下;稍后我给您回过去;谢谢您咨询;对不起,久等了;祝您早日康复;以后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随时欢迎您来电;再见”等礼貌用语贯穿始终,最后要等对方挂掉电话后轻轻挂掉电话,杜绝不文明语言;绝对禁止与顾客争吵,禁止对顾客恶语相向。杜绝摔打电话,粗暴挂线;杜绝在话务中心接线室内,特别是其他线还在进行时去议论顾客,发出发泄心情的声音,否则一次扣罚20元。 八、除午餐外,工作时间杜绝吃零食,禁止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书报,杜绝化妆等私人动作,杜绝拖沓的私人电话(尽量控制在3分钟之内)。个人通讯工具不准进场,可振动或关机,中午吃饭时可翻看回复。 九、话务中心接线员工作记录尽量详细,以利自己打潜在和售后回访部的跟踪。最低标准也得标出性别、产品类型,否则一条罚款5元。公司安排的媒体统计要及时记录,统计上报。 十、话务中心接线员下订单时一定要落实到市,区(县),镇(村)街道,小区,楼号,单元,楼层,门牌号(一般要问蓝牌子),人名一定要核对准确,电话号码尽量留座机或移动两部,电话要够位数,然后再补充明显建筑物或公交车站点,以利即时送货。发生以上任何一条不详耽误送货进度时,一次罚款5元。 十一、网城形成订单出现高峰,所有人员必须统一接听CALLBACK,不许在不了解的订单的情况下回复客户,不许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许私自封线。违犯以上一项者一次罚款10元。 十二、如发生重单现象,以订单时间为准,归先录入者所有。严禁恶意抢单,如顾客提出找指定接线员而没有帮助转达而私自签单者,一经发现,罚款30元,出现三次以上情况者,给予劝退。 十三、退单必须由本人处理,如有恶意漏报,罚款10元;顾客已订购后再次追加订单者,归原成单人所有,进线计入原成单人。如订单已发出并接收后,顾客又打来电话订购而没指定特别接单人,则归当时接线人员。 十四、话务中心话务员必须在每天下班前(休息日除外)上交当天的统计数据和工作笔记,统计数据必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笔记可涉及当天工作心情、产品知识、业务技巧、病理咨询、疑难售后等的个人问题,也可以涉及工作经验和对公司运作的意见、建议,该笔记内容与考核无关,但所提的合理化建议一经点赞,将获得50-200元的单次奖励。漏交一次笔记者罚款5元。漏交一次统计数据者罚款10元,统计数据不认真或出错一次者罚款10元。 十五、话务中心在每天的上午11:30,下午4:30用内线电话向市场部内勤报告即时产品进线数量及成单情况。 十六、话务中心必须在每天早上8:10之前将话务中心三天前的全天接话记录底单交由售后回访部。 十七、话务中心接线员接线过程中遇到总部找人、咨询、招商、卖场要货、产品批发等有用信息时要详细记录下来,及时转给市场部或相关人员;遇广告公司、电视台、报社等垃圾信息者及时告知仅仅是接线生,特别忙,求得谅解后并挂断;遇到投诉、退货等反应激烈的售后问题后,先稳定情绪再转给售后回访部;遇极特殊难题及媒体采访等情况一定不要随便说话,及时记录转给经理,并交由总经理处理。 十八、话务中心对物流中心或售后回访部退回来的订单应及时联系,确认重新成单后当天交与物流中心,仍然计算话务中心接线员的单子;确认不能成单的当天将资料签字后交与售后回访部,售后回访部在做工作再成单后归售后回访部回访员。